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经查,发现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更正《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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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
二、更正“第四节财务报表三、审计报告”
更正前: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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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审计报告是否非标准审计报告
□ 是 √ 否
更正后: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2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09号),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2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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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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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