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9-04-26 来源: 作者:

  (上接B21版)

  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2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及颁布的通知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调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根据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 “研发费用”项目下列示;

  9、“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与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原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作出的合并、分拆、新增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预计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永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永进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李永进,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15年担任浙江新三和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西抚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抚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抚州安监协会会长等职。2015年11月至今任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王珏女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的股东,持有江西司太立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80万元。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副总经理方钦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辞职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总经理一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其上述决定。本次工作调整属于正常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共计募集资金36,4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8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2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21.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4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9,324.9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409.95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3,659.95万元;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80.3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含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为110.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含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为468.8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10月25日,因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注销账户号为35457024707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司太立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临2016-0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末余额为0元。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仙居支行:364970552421;中国工商银行仙居城南支行:1207052129201083333)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年产2035吨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截至2016年3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598.08万元。经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598.08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8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四)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系历年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

  至2019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2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吴超群、谢丹丹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676,375.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6,060,075.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06,007.51元,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325,520,614.64,扣除2018年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60,000,000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974,682.26元。

  公司决定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实施分配时,以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本次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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