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晓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2,98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66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44,34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6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63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32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3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8%。

  (二)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4149%;反对18,63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4124%;反对18,6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44,3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4124%;反对18,6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62,9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元春律师、李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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