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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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海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张悦女士、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和梁芬莲女士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浦冬婵女士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副总裁刘汉平先生、财务负责人兼副总裁高建先生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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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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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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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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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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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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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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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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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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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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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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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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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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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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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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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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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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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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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第2-14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16项议案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经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5、6、7、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元律师、王千惠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