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5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产生更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原有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础上,将上述额度增加至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一、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于2019年5月17日办理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赎回本金及相关理财收益均已于当天到账。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5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306,264,737.00元(含税)。
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证券部
1、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陂头村美盈森工业园
2、咨询联系人:闻敏
3、咨询电话:0755-29751877
4、传真电话:0755-28234302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