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江东南路147号地块拆迁事宜的进展公告

2019-05-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支付的首笔房屋征收补偿款2.00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拆迁预计跨年度会计期间影响损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宁波市政规划及建设需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147号地块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2019年4月19日,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两家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办”)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金钟非-1011),公司与房屋拆迁办及补偿房屋租赁承租方之一宁波兴宁时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书》(编号:金钟非-1011-1)。

  如果本次拆迁事宜能顺利进行,公司预计可获得拆迁补偿款净额2.63亿元人民币。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公司江东南路147号地块拆迁事宜的议案》,审议批准了此次拆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21、(临)2019-02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5月20日,公司已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支付的首笔房屋征收补偿款2.00亿元人民币。

  根据《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金钟非-1011)约定,剩余补偿款将在公司腾空房屋移交给房屋拆迁办,并经审计单位审核出具合格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届时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收到的补偿款2.00亿元人民币为首笔补偿款,预计会对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对于具体年度的净利润影响,将根据拆迁进度,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并以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0日

  报备文件:

  1、银行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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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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