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的公告

2019-05-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宣布,本公司H股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19年5月17日(即办理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登记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经办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于稳定价格期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为: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375,600,000股H股,相当于超额配股权获任何行使前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及

  2.于稳定价格期内先后在市场上以每股H股3.05港元至3.63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费)购买合计375,600,000股H股。于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经办人于2019年5月17日以每股H股3.55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费)在市场上作出最后一次购买。

  二、超额配股权失效

  本公司H股联席代表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已于2019年5月17日失效。

  上述事项的进一步详细信息,可查询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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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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