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5-21 来源: 作者:

  (上接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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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项目进展顺利,研发周期一般在12个月以内,部分项目研发时间在1年以上。通过技术研发和优化,公司加速了化合物半导体产品产业化进度,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公司研发投入的效益部分体现为获取的专利,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累计获取各项专利及专有技术1,700件,多数为发明专利;部分体现为公司综合效益,无法计算至具体项目。2014年至2018年公司化合物半导体产品研发综合效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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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5年来,公司化合物半导体产品营业收入实现年复合增长率为12.43%,2018年已达67.33亿元,该研发综合效益规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会计师复核了2014-2018年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投入的明细资料、获取了相应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文件,认为上述信息属实。

  (三)2018 年度公司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8 亿元,请披露的具体内容构成情况及相应比例。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1、2018年末开发支出余额具体内容构成及相应比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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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将上述信息与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上述信息属实。

  8.公司多个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转固进度缓慢。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7.32亿元,期初23.77亿元,金额较大且多个项目进展缓慢。对于部分项目,公司未明确工程进度,仅披露为“逐步生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其中,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项目2014年开工至今,累计投入占预算百分比仅为57.88%,其工程进度缓慢且未计提减值准备。此外,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2015年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百分比为91.45%,2018年为96.51%;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2017年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百分比为91.45%,2018年为98.74%;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2015年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百分比为97.84%,2018年为94.17%。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结合在建工程的建设周期、预计竣工时间、项目资金来源明细、工程进度、预计产能、历史转固情况、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对在建工程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逐项列明各在建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余额明细,实现生产运营的具体时点和转固时点,以及转固的具体依据;(3)结合目前产线、产能、开工率、产品订单和销量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未转固在建工程实际已生产的情况;(4)公司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较大、进展较慢,投入金额占预算比接近100%,请自查并明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相关处理是否存在不当调节利润的动机,同时请核实相关资产的实际状态,说明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履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审慎、充分。

  回复:

  (一)结合在建工程的建设周期、预计竣工时间、项目资金来源明细、工程进度、预计产能、历史转固情况、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对在建工程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公司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2、公司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原因

  (1)截至2018年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尚有22,282.60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以上为该公司后期建设项目。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靠市政公路边的厂房,因市政扩建导致扩建中的路边与正在建设中的厂房之间的距离达到了国家相关限制红线,调整规划建设,正在建设实施中的厂房尚未完全完工投入使用,故未转固;②部分芯片设备,如分选机、测试机、PECVD、自动显影机等,由于未达技术要求,故未转固。

  (2)截至2018年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尚有36,152.43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以上为该公司第三期建设项目,主要为南安项目做配套。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2018年采购的设备厂家还在安装调机测试中,故未转固;②某些设备在调机测试过程中未达到相关参数要求,无法验收,故未转固。

  (3)截至2018年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尚有37,218.94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测试综合楼、5#-7#倒班宿舍等房屋建筑物均处于持续建设中,均未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故未转固。②扩产中的部分外延设备、芯片设备,如Sputter、分选机等,安装调试还未达标,故未转固。

  (4)截至2018年末,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尚有2,884.78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部分机器设备未调试完毕,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未转固。

  (5)截至2018年末,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项目尚有81,402.26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部分车间厂房未完全竣工,17号宿舍楼和14号测试楼未装修完毕,故未转固。②新增产线设备仍处于调试安装阶段,故未转固。③调机及工艺验证、测试费用,待设备验证测试合格后一并转固。

  (6)截至2018年末,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尚有7,493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分选机进厂以来产能未达技术合同要求,暂无法验收,故未转固;②电子束蒸镀机由于离子源不稳定,暂无法验收,故未转固;③部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尚未完成;④其他设备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故未转固。

  (7)截至2018年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汽车LED灯具项目尚有3,535.84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上述在建工程及其未转固主要原因为:①一期厂房外墙重新大修,因原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完工,公司暂停此建筑物的持续大修,故未转固;②部分测试机、退火炉、点胶机、切割机等设备,还未通过验收,故未转固。

  (8)截至2018年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在建工程金额82,323.18万元,未转固原因是该项目自2018年开工建设以来,各建筑物尚在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到货机器设备因厂房尚不具备进机条件,未调试完毕,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若干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已超过94%,生产运营已正常开展,只有较少量升级、配套项目还在投入,上述在建工程包括: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

  公司以下在建工程由于投资金额较大,或者需要分期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末工程进展还未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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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初始建设周期、初始预计竣工时间、初始预计产能数据来自各项目可研报告

  公司各项在建工程以实际发生支出确定成本,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公司各项在建工程正处于逐步生产经营状态或建设起步阶段,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综上所述,公司在建工程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计师对上述问题的主要审计程序有:

  (1)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

  (2)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3)检查本期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4)对大额的在建工程,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观察在建工程的状态。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在建工程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审慎、充分。

  (二)逐项列明各在建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余额明细,实现生产运营的具体时点和转固时点,以及转固的具体依据;

  1、公司各在建工程转固及余额明细如下:

  (1)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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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11年2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11年2月。

  (2)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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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13年3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13年3月。

  (3)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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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15年9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15年9月。

  (4)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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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08年8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08年8月

  (5)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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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项目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16年6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16年6月。

  (6)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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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生产经营为2010年5月,开始转固时点为2010年5月。

  (7)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汽车LED灯具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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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汽车LED灯具项目实现生产经营的时点为2013年7月,主要机器设备开始转固时点为2013年7月,房屋建筑物开始转固时点为2012年7月。

  (8)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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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处于建设起步阶段,还未实现生产经营,也未转固。

  2、公司采取的在建工程转固会计政策为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转固的具体依据为:

  (1)外购的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到货后验收无误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外延生产线设备和芯片生产线设备(核心为MOCVD设备),在公司与设备提供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中明确约定设备提供商负有安装和调试的义务,且以上MOCVD设备在安装调试后才可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项固定资产才可发挥作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自行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在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投入使用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会计师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实地勘察在建工程的进度;

  (2)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

  (3)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在建工程实施监盘,查看是否存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情形。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声明属实,公司的转固时点,以及转固依据复核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且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审慎、充分。

  (三)结合目前产线、产能、开工率、产品订单和销量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未转固在建工程实际已生产的情况;

  1、公司各产线的产能、开工率、产品订单和销量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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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实际产能、理论产能均为年产能;2、开工率=实际产能/理论产能;3、该表格中的财务数据均摘自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未考虑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事项。

  公司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未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的转固条件,不存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投入生产运营的情况。

  2、会计师对上述问题的主要审计程序有:

  (1)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

  (2)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投入生产运营的情况,且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审慎、充分。

  (四)公司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较大、进展较慢,投入金额占预算比接近100%,请自查并明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相关处理是否存在不当调节利润的动机,同时请核实相关资产的实际状态,说明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履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审慎、充分。

  1、公司用于项目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在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投入使用时,即可转固。

  公司用于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很高,还需要复杂的安装、调试过程,特别是调试过程,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多,时间周期不固定也不可控。例如MOCVD等关键设备,因该类设备结构极其复杂,安装调试过程包括机台进机、定位、初步安装、二次配管,及水电气、吹扫、检漏测试、机台硬件初步测试确认、机台升温测试与温场调试等。另外,受核心参数指标影响,调试周期不可控,时间跨度有可能是3至6个月甚至更长;有时因为一个核心参数的达标,需要数次反复修订。

  公司购建一条产业化项目生产线,所需的设备种类与数量较多;各种不同的设备由于使用性质不同,从买入设备到调试、正常运行的时间周期也有着显著的不同;即使是同类设备,在调试性能时的每台设备的参数测试结果的差异也可能比较大,调试周期也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故当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设备竣工验收单经批准时),结转为固定资产。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延迟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目前正在稳步推进,部分室内装修已完成,部分设备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预计从2019年度开始逐步释放产能,公司认为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在建工程正处于逐步生产经营状态,已产生经济效益,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有:

  (1)对公司的在建工程内部控制情况、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估;

  (2)对上述在建工程实施了实地检查程序。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延迟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相关处理不存在不当调节利润的动机,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减值。会计师认为履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审慎、充分。

  9.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约146亿元,账面价值为89.12亿元,其中机器设备61.13亿元,房屋及建筑物26.34亿元等。年报显示,公司主要生产的子公司较多且分布不集中。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及产品构成,分别列示各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分布区域和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设计产能、实际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周期、产生的收入、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原值和净值等;(2)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行业其他公司是否一致,并解释存在差异的原因;(3)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履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审慎、充分。

  回复:

  (一)结合公司业务及产品构成,分别列示各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分布区域和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设计产能、实际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周期、产生的收入、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原值和净值等;

  1、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的设计产能、实际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周期、产生的收入和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按照各主要生产子公司口径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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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指截至2018年末的生产子公司的项目总投入金额;

  2、初期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公司成立后的首个产能建设项目,不包括后续新建项目或老项目升级改造等。

  3、厦门科技设立时主要资产系通过重组注入,该处所指的初期建设周期是指厦门科技重组注入资产的初期建设周期。

  4、该表格的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均摘自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未考虑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事项。

  2、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情况,按照各主要生产子公司口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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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情况,按照各主要生产子公司口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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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核查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项目可研报告、生产计划资料等,访谈了各公司高管,实地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等,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说明属实。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行业其他公司是否一致,并解释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芯片、LED业务与同行业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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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可见,公司的芯片、LED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产出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差异。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的材料、废料销售业务基本不涉及固定资产投入。

  会计师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分析复核了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收入的比例,认为公司的芯片、LED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产出相互匹配,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差异。

  (三)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履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审慎、充分。

  经自查和进一步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产生收益的情况请参见前表中“产生的收入和净利润”金额。

  会计师履行了以下必要的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帐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

  (3)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履行了审慎、充分的审计程序。

  10.关于其他应付款。根据年报附注,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8073.26万元,较期初3711.13万元大幅增加,请补充披露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原因、交易对手方的名称、账龄、具体用途等情况、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原因均为暂收待付款、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客户和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接触的政府部门,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补充披露其他应付款的前五名及其他交易对手方合计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有:

  (1)判断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并考虑向债权人函证。对未回函的重要单位,编制该单位的增减变动表;必要时,收集客户资料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2)检查长期未结的其他应付款,并作妥善处理。

  (3)标出截至审计日已支付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确定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其他应付款。抽查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并注意入账日期发生的合理性。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说明属实,其他应付款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经营与业绩情况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4 亿元,同比减少0.3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0 亿元,同比下滑10.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2.48 亿元,同比下滑15.28%,公司业绩近六年来首次出现下滑。

  15、年报披露“公司现拥有MOCVD 设备产能规模居国内首位”,且公司“在产量、产能利用率、产品单位成本上拥有的优势更加明显”。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全年的产能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主机设备平均运转率情况,同时请按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列表说明各公司主营产品、成本、产能、产能利用率、MOCVD 设备等关键设备数量、毛利、产品单位成本等情况;(2)年报披露“三安集成按照项目规划,扩大了业务范围,购买的设备逐步到厂,产能随客户的需求逐步释放”,请公司补充披露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情况、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产能变化情况,并说明相关在建工程进展缓慢、其成立至今仍为亏损状态的原因;(3)年报披露“泉州三安半导体项目顺利推进,部分室内装修已完成,部分设备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预计从2019 年度开始逐步释放产能”,请公司补充披露泉州三安半导体项目包括资金投入、投向等的历史进展情况,并结合在手订单、客户、采购合同等分析实现预计产能的可行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全年的产能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主机设备平均运转率情况,同时请按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列表说明各公司主营产品、成本、产能、产能利用率、MOCVD 设备等关键设备数量、毛利、产品单位成本等情况;

  公司2018年度LED业务产能、产能利用率、主机设备平均运转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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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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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表格的财务数据摘自各子公司财务报表,未考虑内部交易合并抵消事项。

  会计师核查了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数据、关键设备核心指标数据以及各子公司财务报表,访谈了公司生产计划人员。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说明属实。

  (2)年报披露“三安集成按照项目规划,扩大了业务范围,购买的设备逐步到厂,产能随客户的需求逐步释放”,请公司补充披露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情况、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产能变化情况,并说明相关在建工程进展缓慢、其成立至今仍为亏损状态的原因;

  1、业务范围扩大情况

  三安集成电路设立之初主营业务为砷化镓、氮化镓微波射频代工业务,2018年公司业务领域扩大至包括硅基氮化镓、碳化硅电力电子领域,滤波器领域以及磷化铟、砷化镓等材料的光通讯接收器、激光器领域。

  2、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射频通信、电力电子、光通信等领域:

  (1)射频通信业务:砷化镓射频HBT产品主流工艺已开发完成,产品全方面涵盖2G-5G手机射频功放WiFi,物联网等主要市场应用。pHEMT工艺已开发完成,产品应用于路由器及卫星通讯等市场。氮化镓HEMT工艺开发完毕,并开始客户可靠性验证,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射频信号功放;

  (2)电力电子业务:现已推出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的碳化硅功率二极管,正在开发MOSFET及硅基氮化镓功率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逆变器等工业电源市场;

  (3)光通讯业务:已具备生产DFB、VCSEL、PD APD等数通产品的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光纤到户,5G通信基站传输,数据中心及3D感知消费应用市场。

  3、销售客户和供应商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已取得国内重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2019年将与行业标杆企业展开全板块的全面合作。

  在微波射频代工领域,国内主要客户包括紫光展锐、国民飞骧等,国外客户也已产生实质性业务并量产性出货,同时在美国、韩国、日本、台湾等地区的国际客户均已流片小量出货。

  在光通讯领域,PD产品方面的客户包括瑞谷、铭普、储翰等;在数通产品领域,如中际旭创、AOI、光迅、剑桥等,公司目前已处于送样评估阶段;在手机3D感知领域,大客户如飞利浦、三星等,公司已进入双方技术合作、样品评估阶段。

  (下转A13版)

本版导读

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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