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6-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8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名称:*ST大洲、股票代码:000571)的股票于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5.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

  由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存在违规担保等事项,造成公司目前资金极度紧张的局面,发生了欠税、多起借款逾期及诉讼案,导致公司部分资产、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同时造成公司外部融资暂停,财务费用高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自2019年5月7日起因特殊工种人员退休问题导致两对生产矿井未能正常生产,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努力下,大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自2019年5月22日起,两对矿井均已恢复正常生产,出勤率达到98%以上。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度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度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1)披露了公司正在参与恒阳牛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归还占用本公司资金的工作。目前恒阳牛业的重组融资工作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尽职调查工作,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的尽调报告已经出具。券商正在根据以上资料,与参与重组的恒阳牛业新老投资人一同协商重组报告书。预计2019年6月内可以确定重组方案,7月份开始债务重组基金的设立以及募集资金。上述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5、经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特此进行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知悉的信息均以公告方式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8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贷款提前到期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了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

  1、贵公司与我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签订了编号为华信信贷字161022001号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我公司已于2016年11月3日向贵公司发放了全部贷款本金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2、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9年3月20日向我公司支付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2018年第四季度延迟支付利息的复利、违约金。至本函出具之日,贵公司仍未支付上述款项,贵公司已构成违约。

  根据上述违约情形,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我公司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现我公司向贵公司通知如下:

  请贵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之前向我公司偿清鉴于2所述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否则,我公司宣布编号为华信信贷字161022001号的《借款合同》项下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的贷款于2019年4月12日提前到期,贵公司应立即向我公司偿还本金¥180,000,000.00元及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偿清日止的利息、罚息、违约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未能在上述函件中所述的2019年4月12日之前向华信信托偿清鉴于2所述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借款余额(含民间借贷)108,261.16万元,逾期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0),目前进展是公司向程丹新增偿还了100万元,其他无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华信信托提出本公司贷款本金1.8亿元提前到期外,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也提出了本公司贷款本金1亿元提前到期,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贷款提前到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3)。其他未到期借款存在提前到期风险。

  3、因债务逾期,目前已发生多起诉讼案或诉前保全,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的资产、账户被冻结,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临2019-075),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贷款提前到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3)。

  4、本公司因债务逾期,面临需支付相关罚息、违约金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5、公司将通过与债权人协商,通过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资产处置、融资等来筹集资金,相关工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19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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