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6-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6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钱京先生、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胡兆凤女士、陆道如先生、钟迎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蔡正华先生、袁玉平先生、陈雪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9年6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4)内容详见2019年6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京先生:1983年8月出生,拥有英国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法律硕士学位和英国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会计与金融荣誉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税务顾问;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上海亚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在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6年5月起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强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江苏赛博电子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副部长;2003年进入恒宝股份,先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副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持有公司64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长健先生:196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308,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兆凤女士:1959年8月出生,2017年4月份进入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兆凤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之母亲(钱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道如先生:1967年1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原子能科学院助理研究员;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北京华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5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安徽慧宁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经理;1999年4月至2000年7月,任华旭金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法国金普斯/金雅拓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专家、团队经理;2007年11月就职本公司,担任公司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钟迎九先生:1969年3月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进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生产中心总监职务。现任生产中心总监、董事职务。持有公司198,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蔡正华先生:1985年3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律师。历任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等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2017年加盟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部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玉平先生:196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丹阳市审计局科员、丹阳市审计事务所所长、丹阳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丹阳分所所长,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所长兼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雪娇女士: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江苏王江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15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蒋小平先生、朱锦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小平,男,1973年11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1992年7月,江苏南通纺织工业学校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1992年8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江苏丹棉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团委干事、总值班长、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政办副主任兼纪委干事。历任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兼人力资源丹阳分部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锦善,男,1964年1月2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职称。1988年7月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1980年12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镇江金河纸业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2月起就职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xx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2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阶梯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干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干玲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干玲女士简历

  干玲女士简历

  干玲:中国国籍,1977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2004年2月起就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行政人事部接待主管、监事工作至今。持有公司股票1,687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公司投资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国际化的战略需要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于近期以自有资金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PT.Chipstone Technologies Indonesia”,注册资本为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7.303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9%。

  2.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由公司2019年6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拟定公司名称:PT.Chipstone Technologies Indonesia

  2. 拟定注册资本:30万美元

  3. 拟定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

  4. 拟定公司经营范围:研发、提供智能卡及相关解决方案。

  5.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6.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99%。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本次对外投资将加深公司与印尼地区客户的合作,为公司开拓其他海外市场积累经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国际化的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 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3、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能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且境外子公司注册地位于印度尼西亚,注册事宜仍需当地审批部门批准。

  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子公司后,因与所在国家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管理理念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存在因法律、政策变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跨国管理难度增加带来的管理风险。为此,公司将通过完善境外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四、备查文件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提交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6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董事候选人:钱京先生

  1.02、董事候选人:高强先生

  1.03、董事候选人:赵长健先生

  1.04、董事候选人:胡兆凤女士

  1.05、董事候选人:陆道如先生

  1.06、董事候选人:钟迎九先生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应选人数为6位,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该票数可以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正华先生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袁玉平先生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雪娇女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应选人数为3位,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该票数可以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蒋小平先生

  3.0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朱锦善先生

  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应选人数为2位,每位股东 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该票数可以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以上1、2、3议案已经2019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9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6月24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陈妹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

  ■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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