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6-12 来源: 作者:

  公告日期:2019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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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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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金额与网下有效股票认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5)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04.69元,其中人民币217.00元折合217.00份基金份额,剩余人民币87.69元归入基金财产。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

  

  关于富国臻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9年0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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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12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申购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19年6月12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19年6月17日起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

  

  富国民裕进取沪港深成长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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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客户与普通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普通客户指除特定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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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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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513177;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6.2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9年6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富国民裕进取沪港深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富国民裕进取沪港深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民裕进取沪港深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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