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3,665,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6%)的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港通”),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019%),拟减持价格不低于25.00元/股。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股东的告知函,简阳港通不具有下列情形: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减持情形。

  (二)股东持股情况:简阳港通持有本公司股份13,665,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782,958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简阳港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01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本次拟减持价格不低于25.00元/股。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简阳港通在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简阳港通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截至本公告日,简阳港通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简阳港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合规减持承诺

  简阳港通在《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中承诺:

  本次减持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根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简阳港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简阳港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简阳港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简阳港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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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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