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6-12 来源: 作者:

  (上接B78版)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回购套利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发现债券市场明显投资机会的情况下,或债券市场存在套利机会时,通过回购等融资融券手段,应用适量的杠杆获取超额收益。

  3、动态收益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多种灵活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主要包括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等。

  (1)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期限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不断正回购融资并持续买入债券的操作,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4、股票投资策略

  当本基金管理人判断市场出现明显的趋势性投资机会时,本基金可以直接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市场投资过程中,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利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以下三类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①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现金分红记录或现金分红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②投资价值明显被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③未来盈利水平具有明显增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5、权证投资策略

  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一致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适度进行谨慎的权证投资。基金对权证投资的目标首先是控制并降低组合风险,其次是令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包括:

  (1)采用市场认可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并根据研究人员对公司基本面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合理的对权证的定价;

  (2)对标的股票进行价值判断,结合权证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决策权证的买入、持有或沽出操作;

  (3)本基金权证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5%。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二)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三)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三) 其他资产构成

  ■

  (四)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五)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六)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A级

  ■

  (2)C级

  ■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收益增强债券A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8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收益增强债券C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8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服务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并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及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进行了更新。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7、“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8、“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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