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6-12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 - 05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2019年6月1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6日以书面送达、邮件通知、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下午3:0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其中包括不超过3亿元的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以及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开展期限为1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董事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与交易对方商定具体的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关于新纶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

  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协议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其中包括不超过3亿元的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以及申请不超过 1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董事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与交易对方商定具体的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资产池业务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2017 年6 月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4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已到期,2019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协议银行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的资产池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其中包括不超过 3 亿元的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以及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授信额度。

  二、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对应收票据、存单等票据资产实现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股票代码:002341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2号文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776,492股,股票发行价为13.87元,共募集资金1,799,999,944.04元,扣除发行费用47,36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2,629,945.44元,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4100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5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6月11日,上述56,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截止2019年5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653.68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果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回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正在实施业务转型升级战略,传统业务转型、新业务开拓均需要流动资金支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迅速增加。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银行贷款规模,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使用1年可以节省财务费用1,500万元左右。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事项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此前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情况,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确保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意见

  公司将不超过3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相关承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新纶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新纶科技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6,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新纶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股票代码:002341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侯毅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7,507,852股,占公司2019年6月10日总股本的22.35%;侯毅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3,270,144股,占其个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6.70%,占公司2019年6月10日股份总数的19.38%。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侯毅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4:00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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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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