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9】78号《监管关注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监管关注函内容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化工”)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签署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PT Dua Kuda Indonesia 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盈利补偿协议》, 双马化工承诺 PT Dua Kuda Indonesia (以下简称“杜库达”)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凯塔”)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合计实现的抵销杜库达及南通凯塔之间的内部交易损益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00 万元、10,000 万元、18,000 万元和 21,000 万元。2018年,杜库达和南通凯塔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5.12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前述补偿协议的约定,双马化工应向你公司补偿 10,800万元。截至目前,双马化工未向你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

  根据你公司与珠海万源水务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源水务”)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签订的《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万源水务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美杉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万源水务承诺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000 万元、10,660 万元和 13,000 万元。新天达美 2017-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 l1,101.54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前述补偿协议的约定,万源水务应向你公司补偿17,868.80 万元。截至目前,万源水务未向你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 督促双马化工、万源水务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你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二、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浙证监公司字【2019】78号《监管关注函》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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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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