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监事余承唐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吴跃现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8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截至2019年6月11日,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减持计划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吴跃现女士减持实施情况

  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6月11日,吴跃现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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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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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19年1月19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8,205,008元变为1,217,611,874元,吴跃现女士原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00,000股已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2,300,000股。

  2、 余承唐先生减持实施情况

  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6月11日,余承唐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余承唐先生、吴跃现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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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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