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4,00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2元。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1.56元/股调整为16.39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港浪路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宏军

  咨询电话:0512-62535580

  传真电话:0512-62535581

  九、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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