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3:00至2019年6月1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369,383,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887%。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621,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26%。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选举刘百宽先生、曹阳先生、史道明先生、马文鹏先生、郑化轸先生、刘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刘百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1.2、选举曹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1.3、选举史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1.4、选举马文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1.5、选举郑化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1.6、选举刘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选举徐殿利先生、叶国田先生、牟敦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徐殿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2.2、选举叶国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2.3、选举牟敦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选举郭志彦先生、孔德成先生、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郭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3.2、选举孔德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3.3、选举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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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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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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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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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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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恩、薄春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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