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19年5月27日,刘振东先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2019年6月4日至6月10日期间,刘振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0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增持金额4,076,572.13元。本次增持后,刘振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119,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3%,累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下限的50%。

  ●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的通知,刘振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刘振东

  (二)增持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10日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已持有股份数量及比例: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712,6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63%。

  (五)增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数量为40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增持金额4,076,572.13元。本次增持后,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119,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3%,累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下限的50%。

  二、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刘振东先生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风险提示

  刘振东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刘振东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刘振东先生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通知公司及时披露。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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