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21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鉴于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6月12日前按要求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重组问询函,并将在2019年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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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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