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传媒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6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上海东方明珠传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传媒产业基金”或“基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发起设立传媒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6)。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通知,传媒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明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峰,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

  公司将持续关注传媒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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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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