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末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7能投Y1”,债券代码143945)、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能投Y1”,债券代码143954)、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能投Y3”,债券代码143962)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能投Y5”,债券代码143903)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6月6日公告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504.54亿元,借款余额为724.02亿元。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834.3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10.2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6%,触发“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重大事项。

  新增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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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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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上述借款的主要用途系提前或按期归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和支持业务开拓,上述新增借款将满足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7能投Y1”、“18能投Y1”、“18能投Y3”和“18能投Y5”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发行人签订的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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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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