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6-12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 0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获得英国金融市场

  行为监管局批准并刊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GDR招股说明书”)于伦敦时间2019年6月11日获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批准。公司已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刊发GDR招股说明书,英文全文可在公司网站的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htsc.com.cn/htzq/investor/en/index.jsp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GDR招股说明书中包括公司根据境外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惯例并按境外监管规则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因前述原因GDR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部分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所编制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GDR招股说明书并非针对境内投资者刊发。本公告及涉及GDR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03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75,013,700份GDR(以下简称“初始发售规模”),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此外,稳定价格操作人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不超过7,501,300份且不超过实际初始发售规模10%的GDR。本次发行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不超过825,150,000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

  ? 本次发行的GDR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变更为不超过9,076,650,000股。

  ?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在兑回限制期满后,国际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国际合格投资者通过跨境转换机制注销GDR并将对应的A股股票售出以及买入A股股票并生成新的GDR。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9月25日(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刊登的《关于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临2018-076),并就本次发行的GDR招股说明书取得了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批准,具体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获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批准并刊发的公告》(临2019- 03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和数量

  公司拟初始发行不超过75,013,7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此外,自本次发行的GDR最终价格确定之日起30日内(以下简称“稳定价格期”),稳定价格操作人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不超过7,501,300份且不超过实际初始发售规模10%的GDR。本次发行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不超过825,150,000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

  2、本次发行的价格

  本次发行的GDR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每份GDR 20.00美元至24.50美元。本次发行的GDR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6月11日(伦敦时间)至2019年6月14日(伦敦时间)。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于2019年6月14日(伦敦时间)左右确定。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假设本次拟发行GDR数量达到上限且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按照初步确定的价格区间测算,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503亿美元至20.216亿美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本次发行GDR的最终数量和价格确定。

  4、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及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担任本次发行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Europe) Limited、HSBC Bank plc担任本次发行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将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交易。

  (四)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1、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国际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具体而言:

  (1)生成: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人。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交易。

  (2)兑回: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英国跨境转换机构。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将所得款项交付投资人。

  2、跨境转换的相关限制

  (1)期限限制: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此外,为了确保稳定价格操作人在行使超额配售权期间GDR的数量不超过被核准的上限,在稳定价格期内投资者可能不能通过跨境转换机制生成GDR。

  (2)数量上限:公司在存续期内GDR的数量将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限(即82,515,000份),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总数为8,251,5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将变更为不超过9,076,650,000股。

  三、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在兑回限制期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将导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可以兑回的GDR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为825,150,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03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

  获得开展经纪交易商业务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为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近日,华泰国际位于美国的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Huatai Securities(USA),Inc.,以下简称“华泰美国”)收到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通知,获得在美国开展经纪交易商业务的资格。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华泰美国获准在美国开展证券承销、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证券经纪、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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