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9年7月16日。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为村镇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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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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