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7-18 来源: 作者: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7月18日起,华夏创业板低波蓝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蓝筹”,基金代码:159966)、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成长”,基金代码:159967)新增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遵循其规定执行。销售机构联系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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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截至2019年7月18日,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591)自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7月18日起,在以下7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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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于保本。如发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要对持有的证券计提减值准备或处置的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此外,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可能损失债券交易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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