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6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媒体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煊棠实业”)诉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亿富”)票据纠纷一案,公司已经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L01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信息披露,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亿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涉及公司的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凯瑞德公司向被告浙江亿富出具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凯瑞德公司,收款人为浙江亿富,出票金额2000万元,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票款”。被告浙江亿富将上述票据背书转让给原告煊棠实业。2016年2月,原告煊棠实业就上述汇票委托杭州银行西兴支行代为收款,但凯瑞德公司拒绝付款。

  3、判决、裁决情况

  2017年6月21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7年12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8年2月21日,判决凯瑞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并赔偿自2015年2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损失;驳回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2018年6月16日,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送达的(2019)鲁1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显示,煊棠实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偿还债务,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将执行案件向德州中院移送破产审查。在德州中院审查过程中,煊棠实业向德州中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德州中院认为煊棠实业撤回破产清算的申请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规定,裁定准许申请人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澄清声明

  近日,个别媒体报告提及煊棠实业向德州中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德州中院送达的(2019)鲁1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德州中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杭州煊棠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披露的信息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6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 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19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L112)、《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L113)。根据规定,公司每月发布一次《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9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未按照规定披露与阿克苏信诚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信诚)之间的重大诉讼

  2013年2月5日、3月7日、4月11日,凯瑞德先后与阿克苏信诚签署3份借款协议,分别借款3000万元、740万元、700万元,担保人为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季实业)和吴联模先生,借款期满日均为2015年3月5日。阿克苏信诚分别向凯瑞德实际提供借款3000万元、744万元、700万元。由于借款期限届满后凯瑞德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阿克苏信诚将凯瑞德及担保人第五季实业、吴联模起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阿克苏中院)。2015年9月6日,凯瑞德签收了阿克苏中院送达的涉及上述3笔借款的3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阿克苏中院2015年10月14日和16日对上述3起诉讼作出判决,2016年1月1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16年3月28日,凯瑞德归还阿克苏信诚借款3944万元。

  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凯瑞德未及时进行披露。2016年1月4日,凯瑞德在《关于公司一宗土地及房产被查封的公告》中披露了第二笔借款诉讼,但未披露其他2起诉讼;同时,凯瑞德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仍仅披露了第二笔借款诉讼,宣称“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德州银行西城支行)之间的重大诉讼

  2015年5月29日,凯瑞德与德州银行西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3000万元,期限6个月,担保人为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山东双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企集团)和吴联模。当日,德州银行西城支行将3000万元借款转入凯瑞德银行账户。2015年7月31日(借款期限届满前),德州银行西城支行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2015年8月3日,德州中院裁定查封凯瑞德、德棉集团银行存款3500万或其他等价值财产;2015年8月26日将查封凯瑞德、德棉集团财产的民事裁定书送达凯瑞德;2015年8月25日,德州银行西城支行向德州中院起诉凯瑞德、德棉集团、双企集团和吴联模;2015年8月27日,德州中院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邮寄凯瑞德,凯瑞德8月28日签收;2016年3月23日,德州中院判决凯瑞德偿还3000万元借款的本息,德棉集团、双企集团和吴联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3月29日,德州中院向凯瑞德送达判决书,凯瑞德当日签收。

  对上述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凯瑞德未及时进行披露。同时,凯瑞德在《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宣称“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中国证监会认为,凯瑞德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凯瑞德在《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凯瑞德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吴联模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四、对刘书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五、对谢曙、张林剑、赵伟、绕大程、程万超、刘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会令第119号)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上述各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上述各方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上述各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上述各方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上述各方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事先告知书回执》传真至中国证监会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原件递交中国证监会,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以上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本次处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