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第二季度报告

2019-07-18 来源: 作者: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报告

  第二季度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4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河鸿利混合A

  ■

  银河鸿利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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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鸿利混合I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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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3、截止至2015年12月18日建仓期满,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8日起,增加银河鸿利混合I类基金份额类别。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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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均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一波三折, 4月份受到货币政策边际收紧、经济和通胀预期升温的影响,各期限债券收益率上行较多,5月份以后,中美贸易摩擦升级,财政支出在前期透支后开始放缓,经济数据预期下行,加上包商银行事件导致资金面结构性紧张,使得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除事件冲击那几天债市略有调整外,债券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

  二季度资金面整体中性偏松,5月底受包商事件影响资金价格有所上行,但随着央行公开市场大量投放资金和通过再贴现和SLF加强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资金价格中枢逐步下行。二季度利率债方面,5年及以上期限小幅下行,其他短端期限有所上行,曲线形态相比一季度略微走平。信用债方面,各期限收益率先上后下,AAA和AA+信用利差收窄。AA信用利差先小幅下行,随着同业刚兑打破,市场各机构风险偏好下降,AA信用利差快速上行。

  可转债市场方面,二季度,中证转债指数跌幅为3.56%,万得全A指数跌幅4.62%,转债跟随正股下跌但跌幅相对较弱。本季度目前涨幅前三的行业为食品饮料、家电和银行,跌幅前三的行业为传媒、轻工制造和综合。

  在组合运作上,参与了长端利率债的波段交易。信用债方面,降低了组合信用债久期,维持了中高评级为主的分布。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鸿利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2%;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鸿利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05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2%;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鸿利混合I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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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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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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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暂时不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时不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时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暂时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1828020】18民生银行02:

  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一一2018年12月7日,发行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银保监会罚款200万元。

  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一一2018年12月7日,发行人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被银保监会罚款3160万元。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证券发行主体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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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自2015年11月18日起,本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详情参阅相关公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568888 /4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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