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对有关股东资格批复的公告

2019-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上海银行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19〕537号)。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同意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至持股比例5%(含)以上,有效期自上海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后持股比例不超过6.5%。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海银保监局报告上市股票重大变化情况,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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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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