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8 来源: 作者:

  (原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第二季度

  报告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期间召开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通过,决议于2019年5月14日生效。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2019年5月16日)起,《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

  转型前: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期末”为2019年5月15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转型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5月1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未满一个季度;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信沪深300指数A

  ■

  长信沪深300指数C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转型后的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5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图示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15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3、自2019年5月16日起,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左金保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以来,社会融资超预期、实体利率走低、信用债利差收窄和PMI保持稳定等现象说明宏观经济预期正逐渐转暖,经济表现坚韧,同时微观与宏观流动性保持相对宽松。虽然中美贸易冲突未平又起,但持续恶化的可能也在逐步降低,而且美国经济逐渐疲弱也使得美联储议息会议偏鸽派。二季度至今,股票市场的交易量保持在较高水平,指数盘整筑底。

  长信量化价值精选基金成立于2018年4月19日,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2019年5月16日,本基金正式更名为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转型之后将按照量化投资的框架,根据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市场面情况构建Alpha模型,寻找质地优异、被市场低估的投资标的。综合Alpha模型得分、风险模型、交易成本模型,定期优化组合权重,在控制组合跟踪误差的基础上提升组合的收益率。截止2019年6月30日,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0.9719元。2019年上半年收益率15.84%,跑输业绩比较基准。

  4.4.2 2019年三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三季度,虽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依旧存在不确定性,但是随着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逐步落地,如减税降费政策和基建投资都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今年以来,主要指数已经明显上涨,估值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如果后续宏观经济与中观行业增长表现出韧劲,市场将打开业绩增长的上涨空间。因此我们对A股持乐观的态度。

  我们将保持稳定的仓位,定期评估基本面和技术面选股因子的表现,继续坚持已有的量化选股模型,结合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持续且稳健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信沪深300指数A份额净值为0.9719元,份额累计单位净值为0.9719元,转型后长信沪深300指数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2%;长信沪深300指数C份额净值为0.9715元,份额累计单位净值为0.9715元,转型后长信沪深300指数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9月26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解决方案。截至2019年5月15日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五千万元。自2019年5月16日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13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五千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转型前: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期末”为2019年5月15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前)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9、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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