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8 来源: 作者:

  2019

  报告

  第二季度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泰金龙债券A:

  ■

  2、国泰金龙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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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

  1.国泰金龙债券A:

  ■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12月5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国泰金龙债券C:

  ■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12月5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月,受3月PMI数据超预期回升重回扩张区间,且3月金融数据呈现总量与结构上双双超预期改善,经济预期改善,货币宽松预期落空,债券收益率明显上行;5月上中旬,中美贸易摩擦再度升级,央行“定向降准”对冲经济下行风险,随即公布4月的经济金融数据不及预期,经济再现走弱迹象,债券收益率下行;5月下旬,“包商事件”发酵影响债市流动性,债券收益率小幅上行;6月上半月,经济数据依旧疲弱,资金面保持宽松,海外降息预期升温,债券收益率小幅下行;6月下半月,在贸易谈判不确定性及半年末资金面担忧压制下,收益率小幅震荡。二季度影响债券市场核心因素在于经济数据的起落、贸易谈判的不确定性及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冲击,债券市场收益率先上后下,整体较一季末小幅上行,其中短端上行幅度大于长端。

  2019年二季度,债券收益率先上后下,组合久期基本维持不变,季初适当减持了利率债,杠杆保持积极水平;转债方面,二季度转债仓位基本维持不变。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金龙债券A 在2019年第二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1.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4%。

  国泰金龙债券C 在2019年第二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1.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债券市场或仍将延续震荡,首先,G20峰会中美元首会晤,双方同意重启贸易磋商,3000亿美元商品关税暂停加征(基本符合预期)并部分恢复对华为的零部件供应(超出预期),贸易摩擦缓和将带来风险偏好抬升,对债券市场有一定压制。上周末公布6月制造业PMI较上月持平于49.4%,连续两月位于荣枯线下方,且结构上呈现出供需两弱的形势,基本面对债券市场支撑仍在。政策方面,7月将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将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背景下,或有稳增长政策出台,进而压制债市情绪。总体看来,中美谈判阶段性落地后,债券市场关注点将重回基本面因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对稳增长措施出台的预期有所升温,债券市场将面临经济向下,政策向上的格局,收益率或难走出震荡行情。

  展望下季度,组合整体久期将维持不变,配置仍以高等级信用债为主,积极关注3-5年利率债的投资机会,长端利率债关注调整带来的交易机会;同时资金利率维持低位,杠杆仍将保持相对积极水平;转债方面,积极关注一级打新机会,可低配部分防御品种,适当提升进攻品种。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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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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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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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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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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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国开行、农发行、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违规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国开行多家分行,因办理信贷业务严重不审慎、违法提供担保等原因,收到银保监的公开批评或最高150万元罚款的公开处罚。

  农发行多家分、支行,因办理信贷业务严重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反映不实,对问题授信客户未按照要求采取措施、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原因被当地央行、银保监处以警告及最高240万元的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

  根据2018年6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函》(上证监(2018)9号),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1.5条、第3.2.2条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并责令公司拟积极推进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尽快完成披露。

  根据2018年5月24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行政监管措施(沪证监决〔2018〕36号)信息显示,2018年4月27日,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因公司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事项,预计无法按照原定时间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截至5月24日,仍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2018年4月27日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一关于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6号)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7 号)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和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同意设立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2、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一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9.3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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