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8 来源: 作者:

  2019

  报告

  第二季度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2011年5月6日建仓完毕并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28400990。期末还原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折算比例,该净值可反映投资者在认购期以份额面值1.00元购买金融ETF后的实际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3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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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31日,在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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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受前期获利盘回吐以及北上资金持续大幅流出的影响,4月份A股大幅下挫,上证指数单月跌幅达到8.32%,前期表现较好的行业如计算机、通信、半导体等行业跌幅更甚。5月份受中美贸易谈判局势恶化,美国针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至25%并启动其余3000多亿美元商品关税加征程序影响,A股持续承压,在监管层呵护下A股维持窄幅震荡,以半导体为主的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相关主题表现出色。临近季末,受美国经济走弱、美联储重启降息预期影响,尤其是G20中美元首峰会前市场预期中美贸易局势有所缓和,市场风险偏好逐步回升。整体上A股表现先抑后扬,风格上大盘蓝筹股表现较好,成长性中小盘股表现较弱,上证指数小幅下跌3.62%,大盘蓝筹股的表征指数如上证50上涨3.24%,沪深300指数下跌1.21%, 成长性中小盘股表征指数如中证500下跌10.76%,中小盘指下跌10.99%,创业板指下跌10.75%。

  在行业表现上,以消费、白酒为主的防御行业表现较好。申万一级行业中表现较好的食品饮料、家电和银行,涨幅分别为12.14%、2.54%和1.26%,表现落后的为传媒、轻工、钢铁,分别下跌了15.79%、14.11%、13.17%。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9年第二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2.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国际环境来看,在美国经济以及全球经济面临下滑的情况下,预计中美贸易纠纷短期内恶化的可能性较小,中长期来看,中美战略竞争的格局,尤其包括科技领域的竞争预计将长期化。国内环境来看,受全球经济下滑压力、美联储降息预期影响,国内货币政策可操作空间更为宽松,叠加减税降费将逐步反映到上市公司利润,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有望向好,在科创板上市开板的背景下,预计国内外宏观政策友好以及流动性相对宽松有利于市场风险偏好的持续。此外A股纳入MSCI、富时指数权重因子将持续提升,尤其是中盘股将纳入指数且权重提升较大,预计外资将保持持续的净流入。总体上我们对A股市场保持区间震荡的观点。在中美科技竞争长期化的背景下,包括自主可控、国产替代尤其是科创板开板利好相关领域公司估值提升,风格上有业绩支撑的真成长类股票有望重新获得资金的青睐。行业上我们继续看好长期受益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以及关键领域有望突破的计算机、半导体、通信、军工资产证券化和科研院所改制可能加速推进的军工,以及受益科创板开板和风险偏好提升的证券公司行业。

  上证180金融指数由上证180指数中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行业构成,基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投资者或可利用国泰上证180金融ETF基金这一资产配置工具,把握中国金融行业长期投资机会。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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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股票投资包括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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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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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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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证券”、“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违规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根据2018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共计十四项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决定对其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根据招商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上海、天津、长沙、西宁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保理融资业务、理财“双录”未完整记录销售全过程、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根据2018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共计十二项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5870万元。

  根据兴业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上海、郑州、兰州、大连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授信不审慎造成信用风险暴露、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2018年12月18日,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由于违反反洗钱规定,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罚款20万元。

  根据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交通银行存在(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690万元。

  根据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交通银行存在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50万元。

  根据交通银行2018年5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广东、厦门、常州、天津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金融许可证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流入期货市场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根据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民生银行存在(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3160万元。

  根据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民生银行存在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其罚款200万元。

  根据民生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银川、太原、济南、宁波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授信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在项目贷款中未认真核实项目资本金和股东借款到账依据真实性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根据农业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大连、西安、乌鲁木齐、武汉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在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贷前贷后未尽职,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管理不尽职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根据2018年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处罚公告银监罚决字〔2018〕4号,浦发银行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等共计十九项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决定对其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根据浦发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公司信用卡中心、郑州、杭州、上海、乌鲁木齐等下属分行、支行由于信用卡业务授信不审慎、违规开展存贷业务、员工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票据业务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根据工商银行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发布的公告,工商银行西安、贵州、广东、湖南、湖北等省下属分行、支行由于在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行为分别受到当地银保监局罚款、警告等监管处罚。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核准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一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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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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