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低于5%,但合计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股东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上达”)计划采用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不超过95,740,600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3,827,1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1,91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19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7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7,8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46%。至此,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915,096股,占公司总股本10.335%,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2,507,248股和82,407,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1%和5.164%。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均持有公司股份79,782,848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565,696股,占公司总股本9.9999%。因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为一致行动人,减持过程中持股数将合并计算,所以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仍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情况

  自2019年3月13日预披露减持计划以来,义乌上达及苏州上达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于2016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认购华铁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2、(1)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放弃所持华铁股份股票所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且不向华铁股份提名、推荐任何董事人选。

  (2)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将所持华铁股份股票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宣瑞国及其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部分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的实际控制人同为赵兰花与张颖,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更新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上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上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股权质押还款及自身投资安排,减持华铁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华铁股份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计划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不超过95,740,600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3,827,1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1,91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33,20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8%,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若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华铁股份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义乌上达持有公司流通股96,385,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0%。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上达持有公司流通股79,78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上达持有公司流通股96,385,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0%。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上达持有公司流通股79,78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前,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合计持有公司流通股192,771,096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将合计持有公司流通股159,565,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累计减持华铁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票33,205,400股,占华铁股份总股本的2.08%。

  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上达持有公司股票79,78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苏州上达持有公司股票79,78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59,565,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所持华铁股份股票均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上达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3,835,548股,占苏州上达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80.01%。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的内容。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9 年 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9 年 7月1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108室

  电话:010-56935791

  联系人:王颖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9年 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9年 7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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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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