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及2018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2019-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018年年度报告》。经自查,现对《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以及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在《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2018年1月初统计的2017年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数据(以下简称“产销存数据”)预估数作为2017年年报产销量情况分析表披露依据,导致2017年年报产销存数据出现偏差。现对2017年产销存数据予以更正如下:

  (1)2017年年报产销量情况分析表相关数据更正前

  ■

  (2)2017年年报产销量情况分析表相关数据更正后

  ■

  二、对2018年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

  (一)增加了2018年年报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东北华北地区的相关数据的补充说明。

  (二)增加了2018年年报附注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 。

  (三)增加了2018年年报附注“持有待售资产”的补充说明。

  (四)增加了2018年年报附注“商誉减值测试”相关信息的补充说明,包括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基本情况、具体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形成商誉时所涉及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等。

  (五)增加了2018年年报附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两融项目”与“在建工程”的“两融一一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信息的补充说明。

  (六)增加了2018年年报附注“应收账款”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8年账龄为3年至4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大于2017年账龄为2年至3年应收账款金额原因的补充说明。

  以上补充说明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除上述更正内容及补充说明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及《2018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及补充说明不会对公司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9-07-1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