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688001 股票简称:华兴源创 编号:2019-001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7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51.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65.19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19-002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8月3日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2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28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089.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系由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投资总额之间的资金缺口调整而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到期结息,具体品种、期限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华兴源创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华兴源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19-00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兴源创拟使用募集资金751.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65.19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2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28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9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089.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6471号《验资报告》。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兴源创”)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7月9日,华兴源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51.12万元,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893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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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系由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投资总额之间的资金缺口调整而来
三、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93.30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216.98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76.32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65.19万元,本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893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1.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265.1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8月3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51.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65.19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华兴源创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兴源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751.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265.1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