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8-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0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稀土产业在我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稀土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与公司PVC新材料、稀土储氢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下属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主营业务包括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脱硝催化剂的生产与销售。新达茂稀土目前拥有碳酸稀土及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并且是全国少数几家拥有从选矿、焙烧冶炼到稀土氧化物分离的全产业链企业。

  氯碱制氢是我国主要的制氢来源之一,具有成本低、纯度高等特征,可以直接供氢燃料汽车使用。氢能产业是鸿达兴业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鸿达兴业是氯碱产业的龙头企业,将利用制氢环节的技术和经验优势,重点发展制氢、储氢、运氢和加氢站产业。为加快布局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的完整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新达茂稀土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稀土储氢技术、储氢材料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稀土在新材料中的应用研究;钾长石研发、生产及销售。

  本次新达茂稀土增加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发展氢能源的政策导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预计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

  新达茂稀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脱硝催化剂的生产、销售;铁精粉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稀土储氢技术、储氢材料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稀土在新材料中的应用研究;钾长石研发、生产及销售。

  实际经营范围变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3,000万元(包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开证等融资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乌海化工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实际授信、借款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后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1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周奕丰、王羽跃、殷付中、林少韩、卢晓青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但仍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工作,无法在2019年8月5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临2019-1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9年8月21日下午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110)。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0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5名,实亲自出席监事5名,其中,3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但仍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工作,无法在2019年8月5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临2019-109)。

  经审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后提出的。公司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1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下午3:00至2019年8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于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览表

  ■

  (三)特别提示

  1、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1、提案2。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提案2。

  3、本次股东大会有2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经公司于2019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9年6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上述议案2经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9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于静

  联系电话:020-81652222,0514-87270833

  传 真:020-81652222

  电子邮箱:hdxygf@hdxy.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 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0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3,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郝海兵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1,294,595.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74,213.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7,574.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511.94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13,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85%;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含已审批未履行的)为855,03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0.40%;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25,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6.95%。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含已审批未履行的)为1,140,03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87.20%。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85%;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含已审批未履行的)为868,03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2.54%;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25,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6.95%。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含已审批未履行的)为1,153,033.05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89.33%。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0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公告。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计划于股东大会通过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2月5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后经综合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同时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延长6个月,即至2019年8月5日前完成股票购买。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全额认购由管理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已完成员工认购款缴纳、公司激励基金提取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等工作。截至目前,由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法完成备案,尚未开始购买股票。

  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但仍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工作,无法在2019年8月5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本次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后提出的。公司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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