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9年5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442,450.4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未达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长赖云来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黄粤宁先生、董事申林先生和陈小平先生、副总经理于化和先生、刘飞先生、董向阳先生、万财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再红女士。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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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赖云来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黄粤宁先生、董事申林先生和陈小平先生、副总经理于化和先生、刘飞先生、董向阳先生、万财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再红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19年5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442,450.4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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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主要是原因是增持主体基于自身资金安排的整体考虑,期间避开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延缓了增持计划的进行。未来增持主体将根据增持计划,合理安排增持进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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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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