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接签订落户合同书的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述

  (一)合同书签署情况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8日签署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前,由公司负责全权履约;湖南金时注册成立后,由湖南金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原合同条款签订投资协议,履行原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鉴于湖南金时已于2019年7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2019-039)。近日,湖南金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按照原合同条款承接签订了《金时科技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签署落户合同书的议案》,本合同的签订在议案的审议事项范围内并获通过,不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签署的《合同书》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书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同书对方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书主要内容

  1、合同书双方

  甲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项目内容及用地

  (1) 土地使用量(亩):188亩(具体发证面积以实际取得的正式不动产权证为准)

  (2) 投资金额:4.52亿元

  3、甲方义务

  (1) 根据乙方需要出让土地,出让土地依照法律规定的土地挂牌程序执行,最终出让土地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 政策扶持:乙方享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优惠和政府支持。

  (3) 项目服务:甲方为乙方做好项目注册、经贸服务、人力资源、支持职工子女入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服务。

  4、乙方义务

  (3)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乙方计划总投资约4.52亿元,共计占地面积约188亩(具体发证面积以实际取得的正式不动产权证为准)。

  (1) 乙方确保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相关手续合法、所有排放指标达标。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 投资目的、影响

  为了优化布局公司生产能力,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公司核心客户,增强公司经济效益,以及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

  (二) 存在的风险

  湖南金时在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行业周期、行业监管政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导致公司产能闲置,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金时科技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本版导读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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