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 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 年01月30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协议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1,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9.64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2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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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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