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

  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监调查字201908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并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0928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申请恢复审查

  瑞华已根据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出具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复核报告》(瑞华专函字[2019]12010002号);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复核报告之核查意见》。中止审查的原因已经消除,现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审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申请。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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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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