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于志臣先生、滕永波先生、黄新才先生、李清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于志臣先生、滕永波先生、黄新才先生、李清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日,于志臣先生、滕永波先生、黄新才及李清华先生皆未持有公司股份。

  于志臣先生、滕永波先生、黄新才先生及李清华先生均已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后期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增补高管事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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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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