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王晓刚先生因辞职而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同意聘任孙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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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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