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做大做强企业,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146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近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5日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待偿还债券、归还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本版导读

2019-08-0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