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19年7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8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5号)。

  公司于发审会后收到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意见(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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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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