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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A座一层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矛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19年7月30日公告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刚、崔康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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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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