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半年报披露,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137.01 亿元,主要系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报告期内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1.30 亿元,报告期末减值准备余额 7.9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开展、存续项目期限结构、风险管控等情况;(2)结合被质押标的股票市值变化、违约、诉讼进展和执行情况、减值测试方法等,具体说明相关减值测算的依据,并分析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半年报披露,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本期实现营收 33.98 亿元,但毛利率比上年减少 30.47 个百分点。请公司结合行业趋势、业务转型情况、各项细分领域的具体经营状况等,说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

  3.半年报披露,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收 10.55 亿元,比上年减少 24.78%,毛利率较去年基本持平。请公司结合市场和行业情况、收入确认政策、相关产品的期限结构、主动管理与通道类业务规模变化等因素,对本期资管业务经营业绩进行具体分析。

  4.半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其他业务收入 20.21 亿元,同比增长30,357%,主要系兴证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本年发生的大宗商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请公司就相关业务的风控措施进行补充披露。

  5.半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9.76 亿元,较期初2.93 亿元增幅较大,前五名欠款方所涉及款项占比为 47%,性质均为往来款。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前五名欠款方的往来背景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 年9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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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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