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签署合作补充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补充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与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3年8月,为科学设计和验证评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为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进研究提供技术和实验支撑,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联合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验基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训练研究实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考试设备展示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019年9月18日,公司为进一步助推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创新、提升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水平,与研究中心签署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补充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性质: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31151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B座14层

  研究中心作为公安部直属的交通管理领域科研机构,长期承担和参与重大交管政策的制定和技术研发,了解基层交警实战业务需求,具有丰富示范应用经验及资源。特别是在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成果丰富。在合作中主要负责需求梳理、产品设计、应用示范、成果推广等工作。

  研究中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决策程序

  本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定期协商确定需重点支持的合作项目,全力推动实现技术快速突破和成果扎实落地,并不断拓展合作范围和领域,梯次推动合作走向深入。同时双方通过全面深入合作,在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各类资源共享,共同建设面向交管行业的创新技术孵化平台,实现共享共赢。

  本次协议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协议文本经过充分协商,合作内容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远发展和稳定合作。

  (二)主要合作内容

  双方将围绕“科技”和“教育”两个主题,面向交警实战及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提升的现实需求,整合优势资源,以建立联合项目组、合署集中攻关、定期业务交流、互派技术人员、共建孵化平台等方式,快速打通“产一学一研一用”全链条,不断推出新思路、新技术、新产品,持续提升双方行业影响力。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瞄准交通安全难点痛点,联合打造一线服务品牌。研究构建交警执勤执法技能培训体系及配套教品,创新交警执法实战工具装备,推动建设全国交警实战培训基地,提升执法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执法安全。

  2、研发基于法定操作规范的系列教品,助推驾驶人素质提升。根据研究中心编制的法定操作规范,配套研发用于不同准驾车型驾驶人的驾驶手册、教学视频以及规范化课程,全面应用于驾驶人准入学习、日常宣传、违法教育等环节。逐步搭建职业驾驶员专业化再教育体系,结合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追究,研究制作教学课件、警示教育片等特色教品,全面提升驾驶人驾驶素质。

  3、建设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平台,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研发针对不同用户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书籍、挂图、视频、课件等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充分结合虚拟现实技术,探索线下教育新模式,形成线上、线下闭环教育体系。建设面向普通用户出行场景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构建集成驾驶行为引导、路况、救援、保险、加油等内容的出行服务生态。

  4、全面深化创新技术应用,助推驾驶考试提档升级。 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题库、考试项目设置和考试方式改进研究,提升考试科学性。深度分析驾培驾考与违法、事故数据关联关系,开展事故创伤应激反应模拟实验,探索提出改进驾考形式的对策建议及成套解决方案。研究制定驾驶人考试能力评估及考场规划方法,进一步提升驾考水平。

  5、建设品牌合作示范区。以海南为切入点,联合开展考场规划设计、驾培体系优化、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化执法等相关工作,将新理念、新政策、新产品在海南先行先试总结提升,建设海南特色品牌示范基地,并探索全国推广。

  6、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拓展合作双方人才交流机制,建立互派人员学习锻炼制度。推进青年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联合培养,共同提高双方相关人员的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

  7、其他双方协商后认为应当开展的合作研究。

  (三)权利义务

  1、双方投入

  项目立项过程中,双方需明确各自应投入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或其它,明确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推进和保障项目实施。

  2、保密

  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视项目需求签订保密协议。

  3、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利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下进行合作,联合研发产生的各类研究成果,原则上由双方共享,具体所占比例一事一议。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等所产生的任何侵权和赔偿,双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协调解决。

  4、成果落地推广。

  合作开发的技术、服务、产品及作品等,由双方共同开展示范落地及推广应用工作。研究中心发挥公安交管行业平台优势,从实战需求出发,推动示范应用工作。公司发挥各地分(子)公司资源优势,为合作成果推广提供支撑。

  (四)附则

  1、本框架协议内容同时适用于东方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云车行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

  2、本框架协议为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协议的基础,具体合作事项或项目可以补充协议、合同等方式另行约定。

  3、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在驾驶培训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扩大领先优势,促进驾培行业发展,提升当地驾驶培训行业的整体品质,更多的为当地培训出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驾驶人,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

  本次签署的协议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与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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