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的通知,称中环集团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相关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混改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环集团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今公司收到中环集团通知称,中环集团决定启动混改相关工作,并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以及评估等工作。

  三、本次混改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混改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续仍需开展审计、评估和意向投资者征集等相关工作,本次混改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中环集团本次混改的意向投资者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混改可能导致中环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况,及时提示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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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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