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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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1)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金额增加而递减。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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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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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月按30天计算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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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举例:
1、某非养老金客户申请将已持有5天的添富添福吉祥混合10万份转换为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A。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1元,对应赎回费率为1.5%,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A申购费率为1.50%,添富添福吉祥混合申购费率为1.00%,申购补差费率为0.5%。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66=100,660(元)
赎回费=100,660×1.5%=1509.90(元)
补差费=(100,660-1509.90) ×0.5%÷(1+0.5%)=493.28(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660-1509.90-493.28=98656.82(元)
转入确认份额=98656.82/1.001=98,558.26(份)
2、某非养老金客户申请将已持有5天的添富添福吉祥混合10万份转换为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C。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1元,对应赎回费率为1.5%,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C不收取申购费,添富添福吉祥混合申购费率为1.0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66=100,660(元)
赎回费=100,660×1.5%=1509.90(元)
补差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660-1509.90= 99,150.10(元)
转入确认份额=99,150.10/1.001=98,051.05(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混合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A类、B类)、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类、汇添富精准医指数基金(A类场外份额、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基金(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500指数(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沪深300指数(A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A 类、C类场外份额)、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A类、C类场外份额)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3、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C类、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基金、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基金、汇添富深证300ETF联接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基金、汇添富美丽30混合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基金、汇添富沪深300安中指数基金、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基金、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基金(A类、B类)、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股票基金、汇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基金、汇添富主要消费ETF联接基金、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股票基金、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基金、汇添富盈鑫混合基金、汇添富盈安混合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基金、汇添富盈泰混合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上海国企ETF联接基金、汇添富新睿精选混合基金、汇添富高端制造股票、添富添福吉祥混合、汇添富盈润混合、汇添富民丰回报混合、添富港股通专注成长、添富沪港深大盘价值混合、添富行业整合混合、添富价值多因子股票、添富智能制造股票、汇添富文体娱乐混合、添富创新医药混合、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A类、C类)、添富短债债券、添富丰润中短债、添富消费升级混合、汇添富丰利短债、添富AAA级信用纯债(A类、C类)、添富中债1-3年国开债(A类、C类)、添富中证医药ETF联接(A类、C类)、添富中证银行ETF联接(A类、C类)、添富红利增长混合(A类、C类)、添富熙和混合(A类、C类)、汇添富90天短债(A类、B类、C类)、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债(A类、C类)、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A类、C类)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但目前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A类、C类)仅开放直销柜台转入业务,汇添富添富通货币B、汇添富90天短债C仅开放转出业务。
4、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汇添富货币基金(A类、B类)、添富通货币基金(A类、B类)份额不足0.01份,其他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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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本基金份额转换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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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本基金份额定投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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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9年9月2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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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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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4、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5、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6、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8、咨询办法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