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44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将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1.44元/股调整为19.47元/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股,并分别于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和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2019-057、2019-073、2019-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满足股权激励需求,本次回购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703,050股的0.39%,最高成交价为18.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666,70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以公司回购股份授予1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252,900股,并于2019年6月20日完成股权授予登记。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持有公司股份62,400股。

  2019年6月21日-2019年9月1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14,600股,占2018年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130,687,440股的0.62%,最高成交价为11.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344,5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687,440股的0.67%,本次回购已累计支付的金额为15,011,2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满足股权激励需求,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9年7月2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相应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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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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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陈进和副总经理李岩分别于2019年2月2日和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特定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CHEN LI YA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获受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相关主体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中已经有252,900股,用于股权激励授予激励对象,2018年权益分派后,相应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为404,640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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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若本次回购账户中剩余股份877,000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87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877,000股,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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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79,725股(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对应调整为11,007,56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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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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