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董事孙国顺先生、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日期:2019年9月18日

  ■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下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5,688,48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4.95元。截至2016年9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68,657,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16,645,688.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52,012,307.3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108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及生产工艺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及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结构对此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结构对此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7、截止2019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3,316,300.3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00,244.2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716,056.01元(全部为募投项目支出,其中年产600万km超精细金刚线投入37,425,802.01元,高端智能化钢帘线制造项目投入36,290,254.00元)。

  8、截止2019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2,375,363.6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68,696,007.0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775,266.46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49,904,090.17元),其中:银行存款102,375,363.65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20,000,000.00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止2019年9月17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87.50万元。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取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亦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恒星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度聘请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预计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由大华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及日常咨询服务。

  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事务所的执业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5:00-2019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0月8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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